核心提示:根据《象洞镇新岗村(无猪村)生猪养殖场(户)转产扶持办法》武政文【2016】9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,对新岗村自2015年10月1日至12月30月期间,自愿退出生猪养殖关闭、拆除猪舍后于2016年6月30日前等实施转产行为的单位或个人,可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补助。...
根据《象洞镇新岗村(无猪村)生猪养殖场(户)转产扶持办法》武政文【2016】9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,对新岗村自2015年10月1日至12月30月期间,自愿退出生猪养殖关闭、拆除猪舍后于2016年6月30日前(1、实现转产发展连片种植10亩以上三华李、红柚等作物的,给予一定标准奖补。2、退养转产贷款户,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在20万以内,可享受为期一年的贴息)等实施转产行为的单位或个人,可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补助。
何育元等6户转产户连片种植面积在10亩以上,何卫红等6户转产户在上述时间内贷款发展其他产业,向镇、县二级申报补验收,要求享受《象洞镇新岗村(无猪村)生猪养殖场(户)转产扶持办法》规定的转产扶持政策,现将新岗村何育元等6户的相关情况及何卫红等6户贷款贴息拟可享受情况公示如下,公示期为10天(11月20日-30日),如对上述转产户拟补助情况存在有异议,可向上级相关部门口头或通过电话举报。
举报电话:3238880或钟先生:15059077789 曾先生:13959044675
象洞镇人民政府
2017年11月19日

备注:上表种植面积经林业、农业、环保、财政、县治污办、镇、村等部门人员到实地确认核实。

备注:上表由象洞信用社提供